Wednesday, April 6, 2011

基不可失.用公積金買基金 會員需遵守9項規定

文:伍咏敏

為了讓自己的公積金存款回酬高于一般回酬,許多會員會通過公積金局會員投資計劃(EPF-MIS)投資在獲准的單位信託基金。

公積金局會員投資計劃于1996年推介,目的是讓人民以更低的成本投資在資本市場,獲得更高回酬。

 在該計劃下,公基金局允許會員把部分公積金存款,投資在獲政府批准的單位信託基金。

 多年來,單位信託基金已被證實能夠長期內帶來穩定,且比存款回酬高。

 為了保障會員利益,參與公積金局會員投資計劃時,會員們必須遵守以下9項規定:  

 ◇欲提取存款投資的會員,以會員年齡制定第一戶頭的最低存款額(Basic Savings)必須擁有至少5000令吉以上。

 ◇會員可提取第一戶頭的最低存款額以外,不超過20%的存款,投資在單位信託基金。

 ◇提取存款投資在單位信託基金的投資額最少是1000令吉。

 ◇如果第一戶頭扣除了最低存款額,還有余額,會員可每3個月提款投資基金一次,惟每次只能投資在一家基金公司。    ◇會員不得自行直接投資,必須透過財政部委任的外部基金經理。 

 ◇會員也不能在利用公積金投資的基金上,加入額外的私人投資資金。

 ◇所有的收入分配和投資回酬(若脫售所投資基金后),資金都必須存回到自己的第一戶頭內。 

 ◇會員必須承擔自己的投資風險,已取出投資的金額,不會獲得公積金局的分紅。

 ◇若受委任的外部基金從名單中被刪除,會員必須把投資在該公司的基金單位全部脫售,然后把資金存回公積金戶頭。

 公積金會員可以通過公基金局網站http://www.kwsp.gov.my獲得所有關于公積金局會員投資計劃的詳情。

 也可利用網站上的工具,計算自己的最低存款額,預算投資金額。

遴選基金需具3大條件

公積金局會員投資計劃推行至今15年,許多會員對于基金的投資認識更深及更成熟,甚至能夠了解更複雜的產品;投資時也格外負責任。 

 公積金局資料顯示,至今獲准參與公積金局會員投資計劃的單位信託基金管理公司有35家。會員能夠投資的基金則有223個。

 公積金局資料顯示,2010年第三季的會員投資提款,按年成長30%至11億3555萬令吉,超過次季的11億1137萬令吉。

 投資提款獲批的申請增22%至13萬5833宗,09年同期是11萬1418宗。  

 為了確保會員們的投資較有保障,公積金局和大馬投資經理聯合會聯合推介公積金局會員投資計劃基金評估方法(EPF-MIS Fund Evaluation Methodology),以審核適合會員們投資的基金。

有關基金須符合3條件

1.至少3年表現紀錄

2.投資在海外的資產不超過總資產30%

3.投資回酬表現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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