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年11月04日 17:35
文 / 若离
他可以瞒过所有人大赚百万美元,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用黑客手段侵入电脑发送假邮件,伪造交易。虽然他不会总是赔钱,但他一赔就欠了自己工作的银行60多亿美元,成了世界上负债最多的人。这个胆大包天的“杨白劳”就是法国兴业银行的交易员Jérôme Kerviel。
确切地说,Jérôme Kerviel的头衔现在应该变成了“魔鬼交易员”。他正在接受自己人生中最沉痛的一个教训:因为2007年和2008年进行欺诈交易,他面临3年的牢狱之灾,而且需要向老东家法兴银行赔偿49亿欧元(63亿美元)损失。
Kerviel为何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他要怎样偿还这笔天价巨款?有什么方法能挽回银行风险管理的败局?以下根据大西洋月刊报道整理了九个问答,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世界上负债最多的这位魔鬼交易员和他背后的金融界现实。以下回答主要来自曾任投行银行家的圣迭戈大学法学教授 Frank Partnoy。
1、Kerviel怎样进行500亿欧元(当时约合730亿美元)未授权的交易?怎么会最终累积了如此巨额的损失?
Kerviel为法兴银行进行的是欧洲股票期货的套利交易。所谓套利,简单说就是利用价差低买高卖。Kerviel从事的交易有一个迷人之处,那就是市场的涨跌对它并不重要,因为Kerviel的持仓既有多头又有空头,价格实际上会趋同。
而Kerviel的过错是,他多次用黑客方式操纵电脑,伪造了冲销自己所持多头的空头交易。
套利交易者经常会利用很小的价差牟利,所以赚大钱唯一的方法就是加大赌注,用大笔资金对赌。Kerviel也是这么做的。
法兴并没有注意是因为只监控了这些配对交易净值,没有留意总价值。而实际上Kerviel的交易作假,并没有配对。所以,法兴没有计入Kerviel伪造的头寸交易,500亿欧元价值的交易就这么不翼而飞了。
当然,如果Kerviel没有在岗工作,这样的骗局是不可能持续下去的。到法兴识破骗局时,Kerviel的单向赌注已经带来了巨大损失。
2、Kerviel要怎样赔偿60多亿美元?会用他余生的工资来偿还吗?
Kerviel显然没有能力付得起罚款。他面临的罚金相当于100年的无期徒刑。这种罚款将是结构化的和解方式,可能达成某种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他余生的大部分收入都会用于支付罚金。这起案件表明,谁胆敢像Kerviel这样铤而走险,头上就会永远高悬着达摩克里斯之剑。
3、怎样比较Kerviel的罚款和金融危机后一些大银行遭到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到目前为止,这次对Kerviel一位交易员处以一项罚款就超过了次贷危机引发的其他所有和解金额。
它比高盛的和解金高12倍。
4、为什么大银行在管理Kerviel这样的超级交易员时存在这么多困难?
大环境是,过去几十年来,这样的魔鬼交易员络绎不绝。他们为了躲避监查屡出新招,推陈出新。所以,发生这样的事件我们不应该意外。
出现这种状况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大银行的规模。
因为这类银行组织机构庞大,不可能监查每个人的行为。同时又必然会有一小撮人会逃避监查。而技术进步使金融产品和电脑系统更加复杂,使这种难以监管的情形变得恶化,终究有些人会成为漏网之鱼。于是我们就看到了Kerviel,看到了伦敦鲸。他们的所作所为曝光是因为涉及金额数十亿美元。但除了这类规模的例子,还有很多和Kerviels有同样行径的人,之所以还没有揭穿他们只是因为性质还不够严重。
这是银行越来越大而不能倒带来的后果。相对这些银行的规模,魔鬼交易员无疑显得不那么重要,所以我们就听不到关于他们的消息了。这些银行很清楚,魔鬼交易是在复杂的金融界做生意付出的某种代价。
另一方面,银行并不愿意厉行监管。
高级银行经理很清楚魔鬼交易的风险,而且他们建立风险管理系统的方式至少预计到会出现一些魔鬼交易,也几乎不可避免。给这些魔鬼交易者开后门的也是他们。
假如你是出任这种职位的经理,你会希望手下的交易员主动寻找风险机会,不会希望他们避险。而假如你真的限制这些交易员,紧盯他们的一举一动,监查他们所有的交易细节,了解每一笔交易头寸,这些交易员不会赚到那么多钱。
从开拓创新的企业家精神出发,你会想让自己的员工放开手脚冒险。这时交易员必定开始积极冒进,持有可能不应拥有的风险。比如Kerviel的套利策略。它本应是中性的,但怎样真正监控它保持中性?
有人在某些方面选择的头寸风险略高,但赚了点钱,这样就弥补了另一方面亏钱的损失。最终,即使你手下100个交易员里有1个交易员耍手段骗了你亏钱,其他99人会为你赚更多。
过去20年的历史就是如此。银行交易业务利润不菲,交易员牟利的方式经常遭到质疑,有些就是非法的。我们已经一再目睹魔鬼交易员的例子。
5、银行难以控制交易员的原因是银行太大而不能管还是银行不想管?
是哪个原因并不重要。可以将第一种原因称为“我们不能”,第二种则是“我们不会”。任何一种取决于自上而下设立规矩的监管做法都会很难推行。
以沃克尔法规为例。如果禁止银行自营交易,他们会怎么反应?自营交易的对冲算什么?如果相信银行太大而不能管,那可能是在冒更危险的风险,因为你认为你是在消除自营交易,但还有不能监管的潜在风险。
而第二种情形也是真实存在的。银行可能会说不能进行自营交易,所以会“为了盈利对冲”。他们会授权交易员进行套利,形势失控时也会视情况默许。
比如有交易员凭借伪造套利的手法赚了100万美元,可能银行会当众批评,声称不许这么做,但鉴于这位交易员工作业绩出色,银行会给予50万美元的奖励。
6、应该考虑恢复1933年的银行系统改革法“Glass-Steagall法案”吗?银行会否始终找到交易的方法,或者我们不应该这样担忧?
我们应该担心,因为这是对银行信任和风险的深层问题。无风不起浪,如果将这些事件视为个案,就错了。它们体现出银行内部的深层风险。
但这类交易会不断出现。即使恢复“Glass-Steagall法案”,也会产生创造特例的压力。这类交易的利润太大,银行不可能放弃所有这些利润。如果实行“Glass-Steagall法案”,商业银行会希望尽量保留自己能进行的这类交易,他们会给它换上“对冲”或者别的什么名字。
7、要让银行控制风险更高的行为、也就是这些魔鬼交易,可以怎样做?
我们需要的不只是盯着“风险价值”(VaR)和要求报告风险,而是银行董事会开始质疑,出现最糟糕的情形要怎么做,让那些经理们悬崖勒马。
董事会可能这样去问经理们,如果房价下跌30%,或者股价跌20%,或是股票波动性增加,我们持有的所有头寸会怎样。
如果经理回答说不会有这样的假设情形,那么就需要经理为此负责。
现在缺失的是机构内部的监督以及制造这种监督的动力。
8、这次案件会给银行董事会带来怎样的影响?现在董事会可能更警惕,但当一切走向正常时,会不会出现金融机构遗忘过去教训的风险?
唯一的确发挥作用的是真正的事后后果。在1929年大崩盘的影响下,我们创造了一套系统,它能对董事会成员和公司内部的员工构成真正的威胁,让他们担心可能确实会遭到处罚。
现在要为长远打算,从交易员的角度考虑。对交易员来说,东窗事发遭起诉并且败诉的几率非常小。Kerviel的事件进一步证明了这类案件的难度,而所有的证据疑问和案件的时长都意味着,没有哪个政府能应付很多这样的案件。
9、这是不是民事诉讼范围扩大的案例?
它既是民事诉讼又带有刑事责任,所以更像是诈骗或者刑事犯罪行为。
假如你在自己家里实验制毒,最终坐牢的可能性肯定没有骗金融机构大笔钱的可能性高。
这是目前司法系统内普遍的问题。民事诉讼的难度大得多,公诉人的资源少得多。公诉人起诉这类案件时通常都会败诉。这不会带来帮助。
这次案件只是很简单的理想化高明解决方法,但很难实施。没有多少实行的政治意愿。
在这次总统大选中,这完全不是选战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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